安徽养老金计发基数统一为7401元,在省内各地退休待遇会一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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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皖人社秘〔2022〕193号文,安徽省2022年度退休人员养老金计发基数为7401元,是否预示着如果缴费情况相同,是不是在省内任何地方退休,其待遇都是一样了?

回答是不一定的。因为一样和不一样的情况同步存在。

》什么情况下,如果缴费情况相同,在省内任何地方退休待遇都一样?

在安徽省,凡是2006年1月后开始参保职工养老保险的,可以说,如果缴费情况相同,则无论在哪个地方退休,其待遇都是一样的。

因为这个时间点安徽省不仅已经实行了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而且各地都是按照安徽省统一的缴费基数、缴费比例、缴费上下限范围内进行缴费,且个人账户记账利率统一执行省及国家标准。所以,只要缴费情况相同,在安徽省任何地方退休,其待遇都是一样的了。

》什么情况下,即使缴费情况相同,在省内各地退休待遇也还会不一样?

凡是在2006年1月之前参保的,由于安徽省还没有实行省级统筹,其缴费比例和标准都是各地政策,所以,即使是同样的缴费比例在各地的缴费金额也都是不一样的,不一样的缴费金额必然带来不一样退休待遇。

同时,在计算养老金标准的时候,本人平均缴费水平需要依据根据本人每年的缴费工资对照省社平工资重新计算,虽然之前平均缴费水平相同,但在重新计算后就会变成平均缴费水平不同的情况,平均缴费水平不同自然产生退休待遇不同的结果。

比如,2005缴费年度,同样都是按照60%比例缴费,合肥是821元、芜湖是708元、马鞍山是1047元、滁州是503元,那么按照此缴费年度安徽省社平工资1077元计算的缴费水平合肥是821/1077=76%、芜湖是708/1077=66%、马鞍山是1047/1077=97%、滁州是503/1077=47%。可以看出,本来都是60%缴费水平在重新计算后,四个市的缴费水平都不一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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