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型城镇化战略放大招:除杭州市区外全面放开落户限制 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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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杨让晨 张家振 上海报道

浙江省在提高城镇化率,进一步打造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等方面再次迈出创新性一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浙江省推动落实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实施方案(2023—2027年)》(以下简称《方案》),浙江省将在未来5年时间内深入实施以人为核心、高质量为导向、面向现代化的新型城镇化战略,推动落实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据了解,该《方案》将于7月22日正式实施。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方案》。资料来源:浙江省人民政府官网)

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题中之义,也是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的重要抓手。对此,中指研究院华东大区常务副总经理高院生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该《方案》的提出,一方面是由于农村人口转移到城镇能够有效促进城镇化率目标的达成;另一方面,从公共配套服务的角度考虑,浙江省此次放开落户限制,更多地是为了配合实现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发展目标。

畅通农业人口落户通道

《方案》明确指出,到2027年,浙江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将达到76%,农业转移人口人均收入增长率将与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基本同步。

为了达成这一目标,浙江省相关部门表示,将进一步推进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市的渠道畅通,并提出了放开放宽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条件和健全新型居住证制度两大方案。

其中,在放开放宽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条件方面,浙江省相关部门表示,全省除杭州市区以外的范围内将全面取消落户限制政策,确保外地与本地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标准统一,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落实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落户及配偶等直系亲属随迁政策。

“坚持尊重意愿、存量优先的原则,推动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并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权利、履行同等义务。依法保障进城落户农民的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不得以退出上述权益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方案》指出。

此外,浙江省将通过健全新型居住证制度为农业人口城市化进一步打通落户渠道。《方案》表示,将大力推行电子居住证,全面施行电子居住证网上申领、核发、签注、使用,努力实现有意愿且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全部持有居住证。

“通过在线申请,仅用一周不到的时间就拿到居住证了。”一位今年新到杭州工作的律师向记者表示,办理浙江省居住证十分方便,不需要到线下办理。

记者注意到,截至目前,电子居住证已在浙江省内包括杭州、金华、绍兴等多个城市开始实施。浙江省居住证可通过浙里办APP、浙里办微信、支付宝小程序等多种渠道办理,并且办理时间较往常也有所缩短。

值得注意的是,杭州市区并未纳入浙江省此次放开落户限制之列。对此,高院生告诉记者,在人口的吸附能力方面,杭州市在浙江省内排名首位,杭州市的政策更需要朝着人才端的角度倾斜。“杭州市的人口导向和浙江省农村人口市民化的导向可能会不一致,更多地是鼓励人才流入和完善保障机制。”

尽管杭州市未全面放开落户限制,但《方案》也进一步明确,杭州市区落户政策也将得到进一步完善和优化。“未来,杭州市区将进一步完善积分落户政策,确保社保缴纳年限和连续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逐步取消年度落户名额限制。推行全省范围内社保缴纳、居住时间等户籍准入年限累计互认,逐步拓展到长三角区域内累计互认。”

完善就业住房保障体系

促进农业人口城市化进程,除政策助力外,还需要工业经济支撑。

高院生告诉记者,城镇化率要与工业化水平匹配,国内城镇化率水平和工业化率水平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失衡。“拉动农村人口进城,还需要解决就业问题,并不是单纯将农业人口转变为城镇人口。”

为此,浙江省在《方案》中进一步表示,将从就业、住房、教育、医疗、社会保障、文化服务等方面强化农业转移人口的公共服务保障。例如,在就业方面,浙江省方面表示,将建立全省统一的信息系统,提供快捷智能的就业服务。制定农业转移人口精准就业帮扶解决方案,推广重点群体帮扶应用场景,为农业转移人口中的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培训与指导,合理开发公益性岗位,多措并举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多渠道就业。

此外,浙江省将进一步深入推进“金蓝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强化企业等用人单位主体作用,支持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职业培训学校、成人学校等开展农业转移人口职业技能培训,加强实用型专业技能人才培养。

“同时,推广‘新居民夜校’‘互联网+职业培训’等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提供适合农业转移人口工作特点的不脱产、不离岗、多样化、就近就便文化学习和技能培训服务,进一步扩大普惠制、普及性培训服务范围。加快打造全省统一的网上技能培训平台,创新线上线下结合的培训形式。”《方案》表示。

在住房方面,《方案》明确,将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依法落实保障性租赁住房在土地、财税、金融、项目审批等方面的支持政策,优化审批流程和环节,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有效解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难问题。

同时,浙江省也将积极探索租赁补贴、租购同权等模式。《方案》指出:“积极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采取租赁补贴、住房公积金支持租赁提取等措施,支持通过市场化方式满足农业转移人口住房需求。完善长租房政策,落实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税收优惠政策,逐步探索租赁、购买住房在享受教育等公共服务上具有同等权利。”

在高院生看来,浙江省此次全面放开除杭州市区外的落户限制,在就业、教育、医疗等方面会有更多可提升的空间。“不过,浙江省房地产的发展进程、成熟度已走在全国前列。相较于其他问题,住房的提升空间相对较小。”

与此同时,浙江省方面表示,还将打造以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为核心业务的数字化应用,通过建立统一积分制度,打造“浙里新市民”应用场景等进一步优化农业转移人口在市民化过程中的体验等。

(编辑:张家振 校对:陈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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