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康夫离世,为洗刷强奸罪名申诉44年:哀叹盖棺而无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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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4日,江西吉安。80岁汪康夫离世,曾被判强奸罪入狱10年,出狱后申诉44年,曾称“我想清清白白离开人间”。汪康夫,人生50年都活在“牢门”里。前10年,他是一个满城风雨的“强奸犯”,被控利用教师的身份强奸少女学生两名、猥亵少女学生10名。后40年,他出狱,又走进一个透明的“牢门”:他能看见门外一直支持他的妻儿,为他奔走呼吁的老朋友、律师、记者,在电视上痛苦流涕承认当年说谎的“被强奸”女学生,以及对当年发生的一切躲躲闪闪的人们。

1966年,24岁的汪康夫在江西省莲花县琴水小学任教。 年轻的汪老师谈吐不凡,讲课生动有趣,深受学生们的喜爱,课余时间他经常带学生们去游泳,上山砍竹子。 5月16日的一个夜晚,几个公安人员来到学校将他带走,这一走,他再也没有回来。 不久之后,从法院传出汪老师被判刑的消息,他的罪行是强奸罪,当时号称是人证物证俱在。 所谓的证据就是一份班级女学生的书面证词和两名教师的调查报告。 罪名刚下来的时候,汪康夫觉得身正不怕影子斜,“我没有强奸女学生,也绝对相信学生不会乱说!” 五个月后,法院还是判定汪康夫强奸2名,猥亵10名女学生的罪行,哪怕是在他拒不认罪的情况下。 定罪的步骤非常简单,没有医生检验,更没有受害人的当面对质,只是凭借三份调查报告就定了汪康夫的强奸罪。 从此以后 ,汪康夫被判有期徒刑10年。 重点是从此,汪康夫都要背负一个强奸犯的骂名,苟活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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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6年,经过十年劳改生活后,汪康夫出狱了。 跟中央电视台的某位著名主持人一样,人虽然活着,但是已经社死了;好在主持人总算是得到了法院澄清;但是汪康夫却还没有等到一个真相。 34岁的汪康夫,顶着一个强奸犯的名头,看着人家都已经成家立业,自己却依然是孑然一身,内心别提有多羡慕。 农村人,最看重名誉,除了这种事,汪康夫已经在村里身败名裂;他变得沉默寡言,出门下地也是遮着脸不敢跟村民打招呼。 别人都说汪康夫假清高,其实他是自卑。 1978年,全国开始平反冤假错案,汪康夫想给自己讨一个公道。 他辗转打听到当年那两位被强奸的女学生的下落,于是尝试写信给这两位女生打听缘故,写之前,他十分纠结,害怕她们的丈夫看到,影响学生现在的家庭和声誉,但是他还是决定实施,两名学生回信很快,内容却十分惊讶: 一个人说:接到你的来信,我感到非常奇怪,我以为你调去别地教书了;

另外一个人说:如果说你是因强奸了我而受刑,这是冤枉,冤枉,大冤枉! 10年了,被害人不知道自己是被害人,这个罪让他怎么认? 其实,当记者找到那些“受害”女生询问实情时,才知道原来这些女生当初都被教导主任叫到办公室谈话过,并且在老师的诱导下写“歼”子,后面又改成“奸”;有人说当时自己拒不承认,但是对方却告诉她,这个杯子就在这,你说没有就没有嘛? 有人说她是被以学业威胁后才在写好的举报书上签了字;有人说她是在不知所以的情况下就按了手印;当初被判定受害的12名学生,如今除一人去世,一人未联系到外,其余10人均否认曾被汪康夫猥亵或强奸过。 汪康夫说,他不怪他们,那时他们也不过11岁左右,看不懂那些隐晦的词句,她们更不明白那些小小的举动,会给汪老师带来无法弥补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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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康夫觉得清者自清,又有那么多学生的反馈,他觉得给自己翻案的时候到了,但是让他没有想到的是这条申诉的路一走就走了42年。 当汪康夫满怀希望的将学生们的回信和申诉材料送到法院的时候,立刻就被法院驳回了,法院给出的理由是,汪康夫跟那些女学生是串供的,1980年,汪康夫再次向莲花县人民法院多次申诉,法院组织了当年的一审法官和两个写举报材料的教师进行复查。 最后的结果却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八个字为理由再次驳回了汪康夫的申诉。

1986年,吉安中院跟检察院联合调查,结论是立案程序不正常,证据不足,以现有证据难以认定构成强奸罪,建议撤销原判予以纠正,但最后申诉还是被驳回。 1987年,吉安中院驳回申诉,称原一、二审判决认定的犯罪事实是经过反复查证核实的。 2011年4月,汪康夫去江西省高院立案庭递交申诉状, 被以“时间太长,档案材料不齐全”为理由,拒绝接受材料。 2016年,有媒体报道了这件事,江西省高院承诺会在两个星期之内联系他,可这一等,就是两个月,申诉书也如石沉大海一般,无人回应。 2020年5月,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决定对该案进行复查,并承诺三个月内出结果。 7月29日,检察院却以原卷无法调取为由,中止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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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康夫认为这是他们的托词,那个词叫:人微言轻。 78岁的汪康夫,人生50年都活在“牢门”里。 前10年他活在监狱的“牢门”里, 后40年又走进了一个透明的“牢门”。 这五十四年来,他的肉体是自由的,但灵魂却没有解脱。 他的一生,都被禁锢在一件事里:证明自己无罪。

10名涉案女生均否认受害 汪康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后,被押送到江西的鄱阳湖劳改农场进行改造。1975年,汪康夫结束农场劳改生活,回到江西省永新县石市村的老家。从被判刑那一刻起,汪康夫就一直没有停止过申诉,“不愿一辈子背着强奸犯的罪名。”劳改结束后,他开始不断向上级部门写信申诉,要求平反这起冤假错案,但信件均石沉大海。在其他老师的帮助下,汪康夫开始给当年判决书中的“受害女学生”们写信,他在信中诉说了自己过去10年的遭遇,询问当年到底发生了什么。 “被强奸者”洪仔妹来信 汪康夫陆续收到了多封回信。他吃惊地发现,当年的受害人竟然不知道自己是受害人。当年被法院认定为遭受强奸的洪仔妹、尹福珍二人,洪仔妹在信中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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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你的来信,我感到非常奇怪,真是祸从天上来,不知是谁在埋怨和害我。”尹福珍也在信中说:“当年我只有12岁。两名女老师找到我,让我交代汪老师对班上女生的不轨行为。我当时就说,没有。我真的没说过被你强奸,我愿意去法庭作证。“还有学生在信中称,汪老师被捕后,学校两位老师不断找她们去谈话,要求写检举材料,不会写的就互抄。一审判决书中认定“被猥亵”的女学生之一李莲欣回忆说,当时一位老师将自己关在办公室里,必须交代问题才能出去,李莲欣发现是女学生们手写的关于汪康夫的检举信。“照着抄了两行”,“我把‘奸’写成了‘歼’,老师还帮我纠正”。

从2016年起,全国多家媒体陆续对汪康夫强奸案进行调查采访。洪仔妹和尹福珍在面对众多媒体采访时,均坦言否认自己被强奸过。洪仔妹的丈夫还表示,妻子婚前一直是处女之身。直到2019年,被认定的12名“受害”女生中,除一人去世、一人联系不到,其余10名女生通过给汪康夫的回信和面对媒体采访时,均否认当年被强奸或猥亵,并揭露了当年被迫充当被害人的情形。 2016年,汪康夫与“被强奸者”尹福珍见面 新黄河记者在梳理相关材料时发现,在1978年和1980年的莲花县人民法院重新调查报告中,有“被奸人未有证实材料、检举材料由教师撰写”等内容。1986年,吉安中院与检察院联合调查的结论称:办案程序不正常。当时女生年龄已较大,如能说出真实情况,事实真相是可以查明的。此人出狱后一直申诉不止。认定无证,否认无据,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以现有证据难以认定强奸罪。建议撤销原判,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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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清清白白离开人间” 有了受害者们的“集体翻供“,又有法院与检察院的重新调查结论,汪康夫原本以为自己即将沉冤昭雪,却没料到事与愿违。1987年,吉安中院驳回了汪康夫的申诉,法院认为“原一、二审判决认定的犯罪事实是经过反复查证核实的”,而女同学的回信是”有些被害人在你多次纠缠下,写信否认原检举“,”这是经过你的串通所为,串供活动是非法的,‘证据’是无效的。“1999年,江西省高院将此案转交萍乡中院受理(莲花县已由吉安市划归萍乡市管辖),萍乡中院的回复与吉安中院几近相同,依旧认定汪康夫“串通被害人否认原检举”,驳回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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哀叹盖棺而无定论,时隔多年,无凭无据。终成哑巴吃黄连! 生前没能如愿,死后就更没人关注这起案件了。想想人这一生也挺无趣的,没有信念信仰的人懵懵懂懂的过了一生。有信仰的人为心中那份执着坚持了一生。同样都是一生,但是到头来回望人生时,懵懂的人反而时有确幸,然怀有信仰的人却总感幽怨。 入狱10年后,奔走40多年也未能沉冤得雪,连当年“认定”的受害者都说是被人指使的。 近日,其他媒体记者走访当地,采访当年涉案被“强奸、猥亵”的女学生,除1人已去世、1人未联系到外,其余10人均否认曾被强奸或猥亵,其中一名“受害人”刘淑芬指,她与汪男仅是师生关系。另一“受害人”李莲新则表示,当时根本没发生强奸案,教导主任强迫自己写下证词,她甚至清楚记得当年并不会写强奸的“奸”字,该主任竟主动“拉她手、教她写”。另有“受害人”直言︰“如果自己被强奸,根本就不会嫁这么近”。 古今中外类似的故事依然在延续,也许只因你是寂寂无闻的个例,才会被垫送在时代的车轮之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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